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通病防治詳細方法
發布日期:2020-04-07 14:46:41來源:土木工程網責任編輯:土木龍
導讀:
在土方工程施工中,由于操作不善和違反規程引起的質量通病和導致的質量事故,其危害程度往往很大,如造成建筑物沉陷、開裂、位移、傾斜。因此,對土方工程施工必須特別重視,按設計和驗收規范要求認真施工,以確保工程質量?,F將土方工程施工中常遇到的質量通病和防治措施簡述如下四點:
在土方工程施工中,由于操作不善和違反規程引起的質量通病和導致的質量事故,其危害程度往往很大,如造成建筑物沉陷、開裂、位移、傾斜。因此,對土方工程施工必須特別重視,按設計和驗收規范要求認真施工,以確保工程質量?,F將土方工程施工中常遇到的質量通病和防治措施簡述如下四點:
6.1土方工程
6.1.1、局部軟弱層挖除不夠
1.1表觀現象:
(1)基底松土或被擾動土層未清除凈。
(2)局部加深處未形成臺階狀。
(3)基底位置的土井和坑穴等未作適當處理。
1.2產生原因:
(1)地質勘察深度和精度不足。
(2)發現不良土質、軟弱層、土井等不作處理?;淄临|未經有關方共同驗收。
1.3預控措施:
(1)基槽(坑)在作墊層或基礎前必須驗槽。如發現槽、坑內有局部軟弱層或孔穴,應挖除后用素土或灰土分層填實,或通知設計單位確定處理辦法。
(2)當松土坑較深,且大于槽寬或1.5m時,將松土坑挖至與槽底土質相同的標高,做1:2踏步與兩端相接,每步高不大于500mm,長度不小于1m。如深度較大,用灰土或砂石分層回填夯實到槽、坑底標高,也可用低強度等級混凝土澆筑并振搗密實。
(3)當墊層底部存在古井、古墓、洞穴、舊基礎、暗塘等軟硬不均的部位時,應根據建筑對:不均勻沉降的要求予以處理,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鋪填墊層。
1.4監控要點:
現場對軟弱層部位補做現場勘探,會同勘察、設計給出相應土方換填方案。
1.5監測手段:
清理完畢后用環刀按照比例作相應土工試驗。
1.6治理辦法
(1)加大挖除基槽內局部軟弱層并同勘察、設計人員采取拌合比例灰土進行分層回填,并按照比例每層取環刀作相應土工試驗。
(2)施工時,對回填材料的含水率應嚴格控制。
6.1.2、填方出現橡皮土
1.1表觀現象:
填土受夯打(碾壓)后,基土發生顫動,受夯擊(碾壓)處下陷,四周鼓起,形成軟塑狀態,而體積并沒有壓縮,人踩上去有一種顫動感覺。在人工填土地基內,成片出現這種橡皮土(又稱彈簧土),將使地基的承載力降低,變形加大,地基長時間不能得到穩定。
1.2產生原因:
在含水量很大的粘土、淤泥質土、腐殖土等原狀土地基土進行回填,或采用這種土作土料進行回填時,由于原狀土被擾動,顆粒之間的毛細孔遭到破壞,水分不易滲透和散發。當施工時氣溫較高,對其進行夯擊或碾壓,表面易形成一層硬殼,更加阻止了水分的滲透和散發,因而使土形成軟塑狀態的橡皮土。
1.3預控措施:
(1)夯實填土時,應適當控制填土的含水量,土的最優含水量可通過擊實試驗作為土的施工控制含水量。工地簡單檢驗,一般以手握成團,落地開花為宜。
(2)避免在含水量過大的粘土、淤泥質土、腐殖土等原狀土上進行回填。
(3)填方區如有地表水時,應設排水溝排走;有地下水應降低至基底0.5m以下。
1.4監控要點:
嚴格控制回填材料的含水率,分層回填并按照專項方案鋪填厚度及碾壓機械回填。
1.5檢測手段:
回填材料用環刀按照比例分層作相應土工試驗。
1.6治理辦法
(1)用干土、石灰粉、碎磚等吸水材料均勻摻入橡皮土中,吸收土中水分,降低土的含水量。
(2)將橡皮土翻松、晾曬、風干至最優含水量范圍,再夯實。
(3)將橡皮土挖除,采取換土回填夯實,或填以3:7灰土、級配砂石夯實。
6.1.3、填土密實度達不到要求
1.1表觀現象:
回填土經碾壓或夯實后,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密實度,將使填土場地、地基在荷載下變形量增大,承載力和穩定性降低,或導致不均勻下沉。
1.2產生原因:
(1)填方土料不符合要求,采用了碎塊草皮、有機質含量大于8%的土及淤泥、淤泥質土和雜填土作填料。
(2)土的含水率過大或過小,因而達不到最優含水率下的密實度要求。
(3)填土厚度過大或壓(夯)實遍數不夠,或機械碾壓行駛速度太快。
(4)碾壓或夯實機具能量不夠,達不到影響深度要求,使密實度降低。
1.3預控措施:
(1)選擇符合填土要求的土料回填。
(2)填土的密實度應根據工程性質來確定,一般用土的壓實系數換算為干密度來控制。
(3) 對有密實度要求的填方,應按所選用的土料、壓實機械性能,通過試驗確定含量控制范圍、每層鋪土厚度、壓實遍數、機械行駛速度,嚴格進行水平分層回填、壓實,使達到設計規定的質量要求。
(4) 加強對土料、含水量、施工操作和回填土干密度的現場檢驗,按規定取樣,嚴格每道工序的質量控制。
1.4監控要點:
在回填土時,應嚴格控制土的含水量,加施工前的檢驗。含水量大于最優含水量范圍時,應采用翻松、晾曬、風干方法降低含水量;或采取換土回填,或均勻摻入干土,或采用其他吸水材料等來降低含水量;含水量過低,應灑水濕潤。
1.5檢測手段:
土的最大干密度是當最優含水量時,通過標準的擊實試驗取得的。為使回填土在壓后達到最大密實度,應使回填土的含水量接近最優含水量,偏差不大于±2%各種土的優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的參考值。
1.6治理辦法
(1)土料不合要求時應挖出換土回填或摻入石灰、碎石等壓實加固。
(2)對由于含水量過大,達不到密實度要求的土層,可采取翻松、晾曬、風干或均勻摻入干土及其他吸水材料,重新壓實。
(3)當含水量小時,應預先灑水潤濕。當碾壓機具能量過小時,可采取增加壓實遍數,或使用大功率壓實機械碾壓等措施。
6.1.4、房心回填土下沉
1.1表觀現象:
房心回填土局部或大片下沉,造成地坪墊層面層空鼓、開裂甚至塌陷破壞。
1.2產生原因:
(1)填土土料含有大量有機雜質和大土塊,有機質腐朽造成填土沉陷。
(2)填土未按規定厚度分層回填夯實,或底部松垣,僅表面夯實,密實度不夠。
1.3預控措施:
(1)選用較好土料回填,認真控制土的含水量在最優范圍以內,嚴格按規定分層回填夯實,并抽樣檢驗密實度使符合質量要求。
(2)回填土前,應對房心原自然軟弱土層進行認真處理,將有機雜質清理干凈。
(3)房心回填土深度較大(>1.5m)時,在建筑物外墻基回填土時需采取防滲措施,或在建筑物外墻基外采取加抹一道水泥砂漿或刷一度瀝青膠等防水措施,以防水大量滲入房心填土部位,引起下沉。
(4)對面積大而使用要求較高的房心填土,采取先用機械將原自然土碾壓密實,然后再進行回填。
1.4監控要點:
對回填材料級配、雜物現場清理抽樣試驗控制,分層回填厚度,選用相應匹配機械、振幅深度,對墻、柱邊角部位夯實。
1.5檢測手段:
回填材料用環刀按照比例分層作相應土工試驗。
1.6治理辦法
基坑(槽)回填土沉陷造成墻腳散水空鼓,如混凝土面層尚未破壞,可填入碎石,側向擠壓搗實面層已經裂縫破壞,則應視面積大小或損壞情況,采取局部或全部返工。局部處理可用錘、鑿將空鼓部位打去,填灰土或粘土、碎石混合物夯實,再作面層。
基礎工程的基槽、基坑內出現松土坑、土井,基底土被擾動,或發現地下坑穴等問題時,必須作地基局部處理,常出現質量通病主要有以下三點:
6.2基礎工程
6.2.1、基坑(槽)泡水
1.1表觀現象:
基坑(槽)開挖后,地基土被水浸泡,造成地基松軟,承載力降低,地基下沉。
1.2產生原因:
(1)開挖基坑未設排水溝或擋水堤,地面水流入基坑。
(2)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末采取降排水措施,將水位降至基底開挖面以下。
(3)施工中未連續降水,或停電影響。
1.3預控措施:
(1)開挖基坑(槽)周圍應設排水溝或擋水堤,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內;挖土放坡時,坡頂和坡腳至排水溝均應保持一定距離,一般為0.5~1.0m。
(2)在潛水層內開挖基坑(槽)時,根據水位高度、潛水層厚度和涌水量,在潛水層標高最低點設置排水溝和集水井,防止流入基坑。
(3)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應在開挖標高坡腳設排水溝和集水井,并使開挖面、排水溝和集水井的深度始終保持一定差值,使地下水位降低至開挖面以下不少于0.5m。當基坑深度較大,地下水位較高以及多層土中上部有透水性較強的土,或雖為同一種土,但上部地下水較旺時,應采取分層明溝排水法,在基坑邊坡上再設1~2道明溝,分層排除地下水?;?槽)除明溝排水以外,亦可采用各種井點降水方法,將地下水位降至基坑(槽)最底標高以下再開挖。
(4)施工中保持連續降水,直至基坑(槽)回填完畢。
1.4監控要點:
嚴格控制基槽內地基土的含水率和回填材料的配合比,使其達到設計地基強度要求。
1.5檢測手段:
目測為主,并配合環刀檢測壓實度。
1.6治理辦法
(1)已被水淹泡的基坑(槽),應立即檢查排、降水設施,疏通排水溝,并采取措施將水引走、排凈。
(2)對已設置截水溝而仍有小股水沖刷邊坡和坡腳時,可將邊坡挖成階梯形,或用編織袋裝土護坡將水排除,使坡腳保持穩定。
(3)已被水浸泡擾動的土,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排水晾曬后夯實,或拋填碎石、小塊石夯實;換土(3:7灰土)夯實;或挖去淤泥加深基礎等措施處理。
6.2.2、基土擾動
1.1表觀現象:
基坑挖好后,地基土表層局部或大部分出現松動、浸泡等情況,原土結構遭到破壞,造成承載力降低,基土下沉。
1.2產生原因:
(1)基坑挖好后,未及時澆筑墊層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機械及車輛、操作工人在基土上行走,造成擾動。
(2)地基被長時間暴曬、失水。
(3)冬期施工,地基表層受凍脹。
(4)基坑周圍未做好排水降水措施,被雨水、地表水或地下水浸泡。
1.3預控措施:
(1)基坑挖好后,立即澆筑混凝土墊層保護地基。不能立即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時,應預留一層150~200mm厚土層不挖,待下道工序開始再挖至設計標高。
(2)機械開挖應由深而淺,基底應預留一層200~300mm厚用人工清理找平,以避免超挖和基底土遭受擾動。
(3)基坑挖好后,避免在基土上行駛施工機械和車輛或大量堆放材料。必要時,應鋪路基箱或墊道木保護。
(4)基坑四周應做好排水降水措施,降水工作應持續到基坑回填土完畢。
(5)雨期施工時,基坑應挖好一段澆筑一段墊層,并在坑周圍筑土堤或挖排水溝,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浸泡地基。
(6)冬期施工時,如基坑不能立即澆筑墊層,應在表面進行適當覆蓋保溫,防止受凍。
1.4監控要點:
嚴格按照土方開挖方案取土,控制機械開挖深度,預留足夠人工清槽土層厚度,待驗槽合格后,立即澆筑墊層。對擾動土采用回填并確保達到設計要求。
1.5檢測手段:
采用水準儀、標尺控制取土厚度,對換填層配合環刀檢測壓實度,以達到設計要求。如換填層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需同勘察、設計現場勘測加深回填層或換填材料。
1.6治理辦法
(1)已被擾動的地基土,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原土碾壓、夯實,或填碎石、小塊石夯實。
(2)對擾動較嚴重的采用換填土方法,用3:7灰土或砂礫石回填夯實,或換去松散土層,加深基礎。
(3)局部擾動可挖去松散土,用砂石填補夯實。
6.2.3、基礎位置、尺寸偏差大
1.1表觀現象:
(1)基礎軸線或中心線偏離設計位置。
(2)混凝土基礎等平面尺寸誤差過大。
1.2產生原因:
(1)測量放線錯誤,常見的是看錯圖或讀錯尺,這類原因造成的基礎位置的偏差值往往較大。
(2)控制基礎尺寸和標高的標志點出現移動變形。
(3)橫墻基礎的軸線不是由標志板或控制樁測定,而是由山墻一端排尺控制。因為基礎的一般施工順序是先砌外縱墻和山墻,待砌橫墻基礎時,基槽中線被封在縱墻基礎外側,無法吊線找中。若采取隔墻吊中,軸線容易產生更大的偏差。
(4)混凝土基礎模板尺寸偏差過大等原因,均可造成基礎軸線或平面尺寸偏差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