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稱:上海DGJ08-37-2012 巖土工程勘察規范.pdf
文件大?。?.61 MB
文件格式:.pdf
規范頁數:341頁
標準編號:DGJ 08-37-2012
標準名稱:巖土工程勘察規范
發布部門: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2012-03-28
實施日期:2012-05-01
根據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滬建交[2009]1517 號文的要求,上海巖土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對《巖土工程勘察規范》DGJ08 -37 -2002 進行了修訂。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開展了相關專題研究,認真總結近十年來上海地區的工程實踐經驗,以多種方式廣泛征求本市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經反復修改后,由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組織有關專家審查定稿。
本規范在基本保持原規范總體框架不變的基礎上,對各章節作了局部調整,并盡可能與《地基基礎設計規范》DGJO8 -11-2010 等有關規范協調,突出了上海軟土地區的地方特色,體現了客觀性和科學性。
本規范共分十五章。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和符號;3.工程地質條件;4.勘察階段、等級、勘察綱要;5.建筑工程勘察;6.市政工程勘察:7.港口及水利工程勘察:8.場地和地基的地震效應;9.工程地質調查與勘探;10.原位測試;11.室內土工試驗;12.地下水;13.現場檢驗與監測;14.巖土工程分析評價;15.巖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 :
1、適用范圍從建筑、市政工程擴大到建筑、市政、港口及水利工程;
2、增加了剝蝕殘丘地貌。根據淺部暗綠色硬土層的分布特點,將湖沼平原分為 [-1 和 I-2 兩個亞區,并對湖沼平原 I-1 區部分土層的地質年代與序號進行了調整 ;
3、地基土層的分布圖圖幅范圍從市中心內環線擴展到外環線,對原規范中提供的《上海市區淺部粉性土、砂土層分布圖》《上海市區第G層暗綠色硬土層分布圖》、《上海市區第O層粉性土、砂土層分布圖》進行了修編,并增加了《上海市區第S,層粉性土、砂土層分布圖》、《上海市區第8層黏性土層分布圖》、《上海市區第9層砂土層分布圖》;
4、“市政工程勘察”章中增加了“大面積堆土工程”、“污染土處置工程”節內容;
5、考慮水利工程中的堤岸工程與市政工程中的堤岸工程在勘察目的、手段、評價內容等方面基本一致,故其內容歸并在“市政工程勘察”章的“堤岸工程”節;
6、“場地和地基的地震效應”章中,對湖沼平原 I-1 區提出根據波速判定場地類別;地基土的液化評價公式根據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 進行了調整;
7、“工程地質調查與勘探”章中增加了“周邊環境調查”節,將原“地球物理勘探”一節名稱改為“工程物探”;
8、“原位測試”章中增加了“土壤熱響應試驗”、“鉆孔簡易降水頭注水試驗”、“鉆孔簡易抽水試驗”節內容;9、“室內土工試驗”章中增加了“土的熱物性試驗”節內容10、“巖土工程分析評價”章,與《地基基礎設計規范》DGJO8-11-2010 協調,對天然地基承載力計算、單樁承載力計算、天然地基和樁基的沉降計算公式等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并增加了采用原位測試成果計算樁基沉降量的方法。
1.0.1 為了在巖土工程勘察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經濟政策,服務于工程建設全過程,確保質量和安全,加強環境保護,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上海軟土地區的工程地質特點,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上海地區各類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地下工程、港口工程以及水利工程的勘察、測試、治理與監測。
1.0.3 各項建設工程在設計和施工之前,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巖土工程勘察。
1.0.4 巖土工程勘察應根據工程性質、場地條件、勘察階段、設計和委托要求及環境條件,制定勘察綱要。
1.0.5 勘察工作應了解當地勘察、測試資料及建筑經驗。并積極運用原位測試方法,查明場地工程地質條件及不良地質條件,對擬建場地的巖土工程特性作出符合實際的分析與評價,提出資料完整可靠、評價正確、建議合理的勘察成果文件。
1.0.6 巖土工程勘察,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行業和本市有關現行標準、規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