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名稱:GB 50116-201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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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格式:.pdf
規范頁數:152頁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構筑物中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不適用于生產和貯存火藥、炸藥、彈藥、火工品等場所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
標準編號:GB 50116-2013
標準名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英文名稱: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發布日期:2013-09-06
實施日期:2014-05-01
標準狀態:現行
替代標準:GB 50116-1998
本規范是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2006 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2006]77 號)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對原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一98 進行全面修訂的基礎上編制而成。
本規范在修訂過程中,修訂組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進行了廣泛深人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火災事故教訓和我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工程的實踐經驗,參考了國內外相關標準規范,吸取了先進的科研成果,廣泛征求了設計、監理、施工、產品制造、消防監督等各有關單位的意見,最后經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 12 章和 7 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消防聯動控制設計、火災探測器的選擇、系統設備的設置住宅建筑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系統供電、布線、典型場所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
本次規范修訂是一次全面修訂。在維持原規范基本框架、保留合理內容的基礎上作了必要的補充和修改,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補充了有關線型火災探測器、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區域顯示器、消防應急廣播、氣體滅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專用電話、火災警報裝置,以及模塊等設備或部件的工程設計要求,使規范內容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實際需要。
2.增加了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住宅建筑火災報警系統、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的工程設計要求
3.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區、電纜隧道等典型場所使用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工程設計要求。
4.細化了消防聯動控制的工程設計要求,使規范更具有可操作性。
1.0.1 為了合理設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構筑物中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不適用于生產和貯存火藥、炸藥、彈藥、火工品等場所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
1.0.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應遵循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針對保護對象的特點,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1.0.4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