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名稱:DB11T 1980-2022 市域郊軌道交通設計規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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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頁數:350頁
本規范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及跨界地區,最高運行速度 120 km/h ~200km/h、電力牽引的鋼輪鋼軌市域(郊)軌道交通工程的設計。
市域(郊)軌道交通應與干線鐵路、城際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市政交通設施一體化銜接,充分發揮軌道交通網絡整體效益。
標準編號:DB11/T 1980-2022
標準名稱:市域(郊)軌道交通設計規范
英文名稱:Code for design of suburban rail
發布部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發布日期:2022-03-21
實施日期:2022-10-01
標準狀態:現行
根據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標準化工作計劃和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 2020 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 (京市監發[2020]19 號)的要求,規范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吸取科研成果,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規范。
本規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 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規劃;5.客流預測;6.車輛:7.限界,8.行車組織與運營管理:9.線路與站場;10.軌道:11.路基:12.橋涵: 13.隧道:14.車站;15.供電;16.通信; 17.信號;18.機電設備:19.信息系統: 20.車輛基地與綜合維修:21.運營控制中心;22.防災與救援;23.環保與節能:24.交通接駁。
1.0.1 為適應北京市市域(郊)軌道交通的發展需要,服務于京津協同發展和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戰略目標,促進市域(郊)軌道交通工程項目的可持續發展,統一市域(郊)軌道交通工程設計的技術要求,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及跨界地區,最高運行速度 120 km/h ~200km/h、電力牽引的鋼輪鋼軌市域《郊)軌道交通工程的設計。
1.0.3 市域(郊)軌道交通應與干線鐵路、城際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市政交通設施一體化銜接,充分發揮軌道交通網絡整體效益。
1.0.4 市域(郊)軌道交通工程的設計,應符合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北京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和北京市域《郊) 鐵路功能布局規劃。1.0.5 市域(郊)軌道交通工程的設計,應遵循安全可靠、以人為本、功能合理、經濟適用、節能環保、資源共享、持續發展的原則。
1.0.6 市城(郊)軌道交通工程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