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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0-03-03 13:01:42來源:土木工程網責任編輯:土木龍
地下建筑劃分防火分區的要求是什么?
劃分防火分區的目的在于減少火災危害,將火災限制在一定范圍之內。大型地下工程由于人員密集、可燃物多(主要是商品和陳設等),火災危險性大,應劃分防火分區。
地下建筑劃分防火分區,應比地面建筑要求嚴些,并應根據使用性質不同區別對待。對于商店、醫院、餐廳等,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使用面積不許超過400m^2;對于電影院、禮堂、體育館、展覽廳、舞廳、電子游藝場等,每個防火分區最大允許使用面積不許超過1000m^2商店、醫院、餐廳設有自動噴水滅火設備時,防火分區面積可適當放寬,但不能超過一倍。
丙、丁、戊類物品庫房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使用面積不許超過表5-1的要求
5--1
對于丙、丁、戊類生產車間,可按上表的要求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要求面積的50%